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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“收入合法”也不能成为公职人员过度奢华的理由
近日有网友反映,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双月湖派出所所长赵某戴劳力士手表,开奥迪A8。5月17日,双月湖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赵某的确是该所所长。随后,赵某称她的收入合法,网上的举报不属实。19日,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表示已派出调查组连夜进行调查,该所长赵某确实有网传劳力士手表,为其老公购买,网传豪车也系其老公所有,其老公为某公司董事长。(5月20日 极目新闻)
对此,有人认为这位所长家里经济条件很好,只要其收入来源合理合法,没有贪污受贿、中饱私囊,网友们也不必太过苛刻;但也有人指出,身为公职人员,戴名表开豪车,生活过于奢侈,严重影响了公职人员“人民公仆”形象,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相差甚远,即便是用合法收入买的,感觉也不太合适。
笔者认为,不管这位派出所所长家庭条件如何,作为一名公职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俭以养廉,廉以立身,党员干部更要厉行节约、戒奢倡俭。不管钱的来路是否正当,党员干部都不能过度追求奢华,讲究排场,否则很容易拉开党员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距离。
试想,如果公职人员穿金戴银,满身名牌地去执行公务,必然不利于和群众打成一片,更不用说俯身做公仆了。个人形象上不平易近人,过于脱离群众,显得高人一等,哪怕收入合法,也很容易引发舆论质疑,让人联想到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,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,损害政府公信力。
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,有利于居安思危、拒腐防变。端了公家的饭碗,就要守住公家的规矩。不能依仗家庭条件好,就过于野性消费,过度奢华。要永远牢记,追求奢侈就是堕落腐化的开始,戒奢以俭,俭以养德,弘扬勤俭节约作风,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,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信任。(卢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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